
延边州政协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
为搞好政协工作的沟通与交流,研究探讨做好政协工作的新思路、新举措,推动全州政协事业协调发展、科学发展,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促进延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,根据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延边州政协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。
一、参加范围:州政协秘书长、副秘书长,各县市政协秘书长。
二、联席形式:主要开展调研、视察、考察、座谈、工作交流等活动。联席会议一般每年举行1至2次。
三、主要任务:
1、学习党的有关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全国、省、州政协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,学习统一战线、人民政协理论以及其他知识;
2、对州及各县市政协工作进行互通情况、交流经验、改进工作;
3、对州政协安排的重要调研、重要活动、重要接待等工作进行协调、安排;
4、协调全州政协工作中的有关事宜,指导县市政协秘书长相关工作;
5、研究探讨政协机关建设、党建工作等方面的有关问题,充分发挥政协秘书长的综合协调作用。
四、会议议题由州政协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协商确定。
五、会议由州政协秘书长召集并主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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